甘肃临夏州质监局近日对辖区经销的手机电池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显示,产品质量合格率为70%,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放电性能较差。
经对10家经销企业20批次的手机电池抽样检验,其中6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放电性能不合格。据分析,手机电池生产商未严格执行标准进行生产,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欺骗消费者行为,标高容量,夸大性能。
专业技术人员说,放电性能是考核电池质量好坏的一个主要指标,国家标准要求0.2C5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小时,1C5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1分钟,但这次抽检发现部分电池的放电时间仅为标准要求的一半。(雒建民)
雒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