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为扎实做好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以“告知建档迅速、现场检查及时、分析判断准确、处置工作有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告知建档、分析整改、帮扶巡查、区别处理和回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实现了后处理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预防”的转变,真正使善后处理变成了超前管理,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得到了整体跃升。
一建立健全了告知建档制度。按照临沂市质监局《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生产环节抽样检验后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在收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告知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的检验结果,送达检验报告,下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询问企业对检验结果的意见,如果企业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及时协助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深入基层与企业面对面沟通。按照《完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管理办法》和市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填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后处理工作登记表》,录入有关不合格品的详细信息,按一企一档建立不合格企业档案。并按照定检计划,对企业产品分类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档案,将抽查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及检验结果详细填写到抽查档案,对企业的定检情况做到一目了然,从而重点关注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及产品。不合格食品企业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保存《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企业复查申请表》、《整改验收报告》、检验报告和复查检验报告、《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台帐》等相关资料。
二是建立健全了成因分析整改制度。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该局及时帮助企业查原因、挖根源、议对策,因企制宜,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与企业共同分析研究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诱因及其根源,帮助企业向上级技术机构咨询,找准症结。针对企业产品的不合格项,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同时,主动派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分析整改工作真正做到了“三查三看”和“四个不放过”,即查抽样是否合理,看样品有无代表性;查生产工艺是否科学合理,看是否认真执行作业指导书;查不合格是单一批次,还是连续批次,看是偶然现象,还是必然现象;不合格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到位不放过。
三是建立健全了帮扶巡查制度。该局在帮扶工作中,采取一对一帮扶的方式督促企业整改。对不合格产品企业,该局坚持一帮到底一抓到头的原则,真心实意地帮扶企业,并确保了帮扶一家满意一家,使产品质量得到持续保持。针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实际,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切实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实际情况,努力攻克技术难关。通过举办不合格企业整改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面对面地恳谈解决问题,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把生产各环节质量关。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检验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此外,加大了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巡查频次。将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加大了巡查频次。巡查中,重点对企业的必备生产条件、执行标准、产品标识、原材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进行把关,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了区别处理和回访制度。这个局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采取了区别处理的方式,并加大了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回访的力度。对不涉及食品安全的非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和初次不合格的,以及客户要求与标准要求有差异的,该局一改单一的传统意义上的后处理方式,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把工作的重心真正放在督促企业整改上,及时指导企业应用新标准、新技术,并制订与用户实际需求相适应的主要性能指标不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在认真做好食品质量的复查检验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按原抽样检验方案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出具复查检验报告的基础上,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采取定期回访制度。回访期间,由局党组成员带队,通过组织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召开质量咨询会、质量讨论会、质量讲座等,真正找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所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年初以来,该局共对抽查涉及的10家生产、加工以及流通环节企业的共14个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不合格案件后处理处结率100%,整改面100%,整改复查合格率100%,有力维护了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对提高辖区内产品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 甘信军)
甘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