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仲 晨 石 平)近日,江苏省扬中市质监局对全市植(动)物油生产加工点进行巡查,发现其出售的散装食用油已按规定贴上标签标识,质量问题能够追根溯源。
据了解,扬中市自今年7月16日起正式统一实施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管理制度。扬中质监局通过调查摸底查清全市共有小榨油厂41家、动物油脂加工点4家。在此基础上,该局对45家加工点负责人加强培训指导,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向加工点发放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15000张,要求所有榨油小作坊必须在散装食用油包装容器上统一加贴,并注明生产、销售单位和批号等内容要求,确保销售给学校、工地、单位食堂以及餐饮单位的散装食用油100%贴有标签标识,保证销售的散装油能够追根溯源。为了确保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制度取得实效,该局坚持每月对榨油坊、油脂加工小作坊巡查一次,监督检查企业加贴标签标识工作,并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加贴标签标识的散装食用油。《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