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东营市质检所对辖区内50余家眼镜经营店进行了专项定期抽样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重点为企业是否存在无证验配、不按眼镜实施细则组织验配、检验设备不齐全等问题。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眼镜经营店使用的电子验光仪、焦度计等验光仪器,都通过了相关的强制检定,硬件设备基本过关,也能按相关规定组织验配。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眼镜经营店未按要求贴附合格证、标签,工作人员当场向其指出了存在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另有部分眼镜店分别存在无证从事眼镜验配工作及在验配过程中使用无证眼镜架等问题。
此外,在检查的同时还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46家眼镜店生产的配装眼镜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检验结果不合格的1份,受检合格率为98%。此次检查客观、全面地反映了东营市验光配镜水平,东营市验光配镜质量良好,水平较高,其中取证企业验光配镜质量明显优于未取证企业。但在检查中发现,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配镜单位的配镜质量明显提高。(山东省东营市质检所 刘莉新)
刘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