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检验检疫局通过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子审批系统正式签发了第一份免办证明。本批货物为我区某企业从韩国进口的7台小型电机,用于设备维修。企业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在线免办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检验检疫部门在线审批,审核合格后在网上签发免办证明。企业通过选择货物通关口岸,免办证明即出现在所选口岸检验检疫局的免办系统的窗口中,以上业务全部通过网络办理,企业再无需邮寄证明。此系统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免办证明业务的操作。
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符合《国家认监委明确无需或免于办理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即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 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对于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企业在进口前须向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证明。过去企业办理免办证明,须按规定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纸质申请资料,审核发现资料不全企业需要在补充资料,较为费时费事。现在,“免办”电子系统正式运行大大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规范了免办证明业务的操作,提高了办事的透明度。(宁夏检验检疫局 孙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