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立足本职,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从具体方法、制度、措施上狠抓落实,为包头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
完善基础,加强数据信息建设,实施动态监管。明确监管对象的数量和使用状况是实现动态监管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是各级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基本的监管依据。包头市质监局继续深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为旗县局开通数据库入口,要求各分局结合日常的检查对本辖区内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逐台设备进行数据核查,对设备停用、移装、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情况进行比对,修整完善数据库。通过核查,对2756台设备数据信息进行了修正,保证了动态数据的准确性。同时,继包钢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之后,华北压力容器检测站也采用统一的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实现全市监察检验信息互动,真正实现了对全市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
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标准化管理。包头市质监局围绕本地区特种设备的新问题、新情况,从制度建设上保证监管的有效性。近几年,包头市电梯使用数量激增,一些电梯使用单位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在国家相关电梯的规则、管理规定未出台之前,包头市质监局有针对性地对全市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质量状况进行了调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起草制定并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以规范性文件执行《包头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提高了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在开展电梯规范化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工作中,组织制定了《电梯规范化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导则》,选择确定了5家电梯规范化管理示范小区,从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机构人员、设备档案、轿厢内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措施、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统一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求,逐步带动全市电梯实现规范化管理。
以人为本,关注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包头市质监局关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安全相关特种设备的监管,进一步加强车用气瓶的使用安全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自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车用气瓶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从源头保证车用气瓶的安装质量。
同时,与全市7家车用气瓶充装单位签署了《包头市车用气瓶充装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包头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运营,制定并发放了《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须知》,详细规定了充装站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保证了气瓶的充装安全。
针对全区特别是呼包鄂区域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快速发展趋势,在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的领导支持下,组织起草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并于2010年9月1日发布实施。该标准从分级、站址选择、工艺设施、消防设施及电器装置、建筑物、施工验收等全面规范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的设计和施工,保障了自治区范围内LNG汽车加气站的安全、科学和规范建设。(通讯员:叶子蔚)
叶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