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周密部署,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确保“双打”行动取得实效。
一、确定三个打击重点。一是重点退运商品,特别是国外通报退运较集中的出口商品和根据双边协议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出口商品;二是重点地区,特别是出口商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商品质量问题集中的地区;三是重点举报,特别是伪造或冒用检验检疫证书、注册登记备案资格、原产地标记等违法行为。
二、实施三项风险排查。一是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风险排查,重点排查企业资格准入、质量管理体系、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等情况;二是对检验监管工作进行风险排查,完善出口商品监管风险分析制度,重点排查对大宗出口商品、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及遭国外投诉、通报、退运商品的监管风险;三是对口岸查验进行风险排查,重点对口岸查验不合格商品进行排查。
三、强化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装运前检验工作,严格核查出口企业装运前检验证书申请情况和国外投诉、通报、退运情况;二是强化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对目录外重点商品加大抽查检验力度,对抽查检验不合格信息及时进行汇总、通报;三是强化原产地签证管理,建立原产地标记核查机制以及原产地业务数据和企业报检数据的比对排查机制,结合货物施检和原产地调查对出口原产地标记进行核查;四是强化对出口商品退运情况的调查分析,查找企业有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检验检疫监管漏洞等。
四、严惩假冒侵权行为。根据日常施检、企业监管、国外通报退运、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情况,排查出口商品存在的假冒伪劣线索,从严查处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设立“双打”举报投诉专线,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做好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执法衔接。严肃监督考核,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问题、重大案件的专项督查,严肃查处瞒报质量问题、有案不查、以刑代罚等问题。(山东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