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天津检验检疫局立即组织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召开贯彻落实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并根据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刻学习领会支树平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实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部署“双打”各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质检总局的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产品获证企业证后持续保障能力,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增强执法协作实践能力,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查处一批制售使用假证书以及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案要案,形成“双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行动办公室和证书打假、检验监管、市场准入、宣传报道四个工作组,具体承担方案的落实以及督促、检查、指导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发挥“大质量机制”建设的作用,加强与天津市公安、海关、工商、技监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健全部门间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推进建立“双打”长效机制,做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三是细化措施,逐步推开。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天津检验检疫局将探索实施“出口商品全备案”制度;对天津地区出口大宗目录外商品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建立监督抽查分析评估制度;加强输非工业品装运前检验工作,提高不合格检出率,做好输非产品检验,加大对违法企业的调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伪造及使用伪造装运前检验证书的行为;巩固和深化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工作,制定自行车、电池管理办法,增强出口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强化对出口服装、自行车、电池、及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强化进出口不合格工业品后续监管力度,实现检验监管闭环管理;开展危险品包装、食品包装及普通运输包装生产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清查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范围内企业;加强对进口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入境验证工作;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出口家具和人造板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开展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专项治理;通过宣传引导企业正确标注原产地标记,依据有关规定,加强对原产地标记的监督检查;积极查找案件线索,加大诚信管理和处罚力度;配合公安等司法机关,及时移送犯罪案件;加强横向联系,区域执法联动,协同把关;强化对内对外宣传,积极营造双打行动氛围。(天津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