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台《福建检验检疫局关于对口支援新疆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意见》(闽检财[2010]226),决定从五个方面加大对新疆检验检疫事业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项目援疆力度。调动全局系统各种资源,协同对口支援的其他直属检验检疫局,积极筹措资金,多种渠道支持新疆检验检疫局涉及食品安全、国门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执法装备、信息化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科技援疆力度。从对口业务交流、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比对、检测技术、科研攻关、标准研究、台湾标准信息资源服务和标准题录查询等各方面,加强对新疆检验检疫局的支持与合作。
三是加大干部援疆力度。积极推动与新疆检验检疫局之间干部挂职交流工作,根据需要选派优秀干部到新疆挂职交流。
四是加大人才援疆力度。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援疆,协调新疆检验检疫局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闽免费驻学培训,承办的各类培训班对新疆检验检疫局干部免收培训费和住宿费,协助新疆检验检疫局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在师资提供、教材编写等方面给予协助。
五是加大业务交流力度。建立业务处室、专业人员点对点联络机制,定期举办业务交流活动,优先受理新疆进出口货物的报检和查验,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等方面,加强与新疆检验检疫局的合作。(福建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