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讯(雒建民)为保证全省乳粉及含乳食品安全,彻底清查、收缴、销毁问题乳粉,甘肃省政府发出公告,从11月5日至11月30日,对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进行彻底清缴。
据悉,这次清缴要求任何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养殖户、饲料加工户等)和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质监部门上缴。凡在2010年11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和处罚。对清缴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消极推诿和清缴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甘肃省政府还公开质监、工商、卫生、农牧、公安、监察等部门举报电话,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发现生产、经营、使用、藏匿问题乳粉及其相关线索的举报,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雒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