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以来,湖北房县质监局按照《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严格的年度审查工作。
在审查工作中,该局采取全年不间断的年审工作方式,在证书有效期内,按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要求企业及时填报许可证年审自查表,并且必须按照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指标中带“﹡” 项在证书效期内不得少于两批次的检验报告要求,对近一年的工作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对企业自身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本局对所有企业上报的年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年度审查报告进行现场核查。在核查工作中,本局坚持做到除了对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的进货验证情况;生产销售及检验记录;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签标注等情况进行核查外,还对被容易忽视的细节如:原材料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项目中要求开展委托检验的项目进行了仔细检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对填写不规范或材料不全的企业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直至符合要求。从年审工作中发现,严格实施生产许可证年审,能够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及时了解企业是否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同时,还可以反映企业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开展对口服务。
2010年截止目前房县质监局共对全县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的企业进行到期年审的工业品3家,食品企业9家,年审率达到100%。通过年审,能够促使企业持续保证取证时应具备的条件,提高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为使企业逐步走上正规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讯员:贾学成)
贾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