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漳州市质监局建立《投诉举报受理管理制度》,并编入该局制度汇编。这是福建省质监系统规范权力运行率先建立的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与受理操作流程。
为避免案源多头受理,案件登记不规范、不反馈、人情案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漳州市局在全省质监系统率先建立并试行《投诉举报受理管理制度》。其制度规范的内容与流程为:一是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转来本局的书面督办、转办函件,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批示、由“12365”统一登记编号后,交相关承办科、队(县级局)办理、收集归档;填写《督办反馈表》反馈“12365”备查。二是投诉、举报人以电话形式或来本局科室(队)当面投诉、举报的,相关科室(队)或具体机关人员不得私下受理,应积极主动导引其向“12365” 投诉、举报,由“12365”统一受理、填写《“12365”投诉举报接处单》、登记编号。三是监察室实行全程督办,涉及书面投诉、举报的,必须有局领导的批示;电话投诉、举报的,统一拨打“12365”受理,并由“12365”统一登记、编号、反馈、备查。
(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陈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