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10年11月1日起,鄂伦春局开展了假冒伪劣产品排查行动。
鄂伦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呼伦贝尔市原生态有限公司、鄂伦春自治旗金森山产品加工厂等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条件、进销货台帐、原辅料进厂质量把关、产品出厂检验以及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同时,鄂伦春局执法人员还积极与社区居委会联系,深入社区开展假冒伪劣产品排查工作。经排查,鄂伦春旗生产企业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情况,通过社区排查也未发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此次检查工作已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生产企业6家,清查社区3个。
鄂伦春旗质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对假冒伪劣产品采取高压严管态势,保证鄂伦春旗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