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在长沙召开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口岸合作联席会议上,湖南省口岸、海关、检验检疫、商务、海事、铁路、电子口岸分别与深圳、广西、福建三省(区)市对口部门签署了《湘深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湘桂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及《湘闽两省全面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备忘录》,副省长陈肇雄出席签约仪式并指出,协议的签署为湖南省进一步深化与粤港澳、海峡西岸、东盟自贸区的交流合作、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现代国际物流发展等提供了新的契机。黄继先副局长代表湖南检验检疫局分别与深圳、广西、福建三地检验检疫局签署协议。
此次,湖南与深圳、广西和福建签署的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依托具体项目,合作内容详实,可操作性较强,包括探索推进“无水港”建设,推动跨关区、跨检区口岸直通放行,努力实现“属地报关、属地报检、属地验放、口岸通行”,发展铁海、陆海、陆空联运多种运输方式、推进湖南直通港澳货柜车运输业务改革等等。其中,《湘闽两省全面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备忘录》对两省查验监管部门的业务合作作了具体要求。
《协议》和《备忘录》的成功签署,把深圳、广西、福建口岸的功能延伸和拓展到了湖南,对促进湖南加速融入东盟自由贸易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粤港澳经济一体化,以及推动湖南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目前,湖南已有长沙航空口岸、张家界航空口岸和岳阳城陵矶内河口岸三个国家一类口岸,郴州公路口岸、长沙树木岭铁路口岸、岳阳公路口岸、长沙霞凝水运口岸等二类口岸,并设有郴州出口加工区、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郴州国际快件中心、湖南供港澳农产品集中验放场和岳阳洪源物流等特殊监管区。(湖南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