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眼镜是学生必备的学习用具,为了更好地规范眼镜店的配镜行为,防止配镜过程中以次充好,让学生配上舒适、合格的眼镜,兰州市质监局红古分局于近日组织执法人员和计量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眼镜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督查人员分赴各个眼镜店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经销者是否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眼镜生产许可证,查验验光单,或眼镜的吊牌、模片上有无标注以XK开头的10位数许可证编号以及蓝白色“QS”质量安全标志。还查看了配眼镜用的镜片、镜架是否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证明,以及验光检验设备,包括电脑验光仪、镜片箱等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志,验光、配镜的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等内容,执法人员针对不具备眼镜配制条件的眼镜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无证开展配制眼镜业务的门店依法进行了处罚。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检查人员还向每个眼镜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眼镜店业主的法律知晓度。
长期佩戴质量不合格的眼镜,不但对视力没有帮助,而且会引起佩戴者头晕、恶心、眼睛疲劳,甚至还会损害视力。质监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配眼镜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眼睛店,切莫图便宜而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