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及健康的日益关注,今年山东省质监局加大了食品省监督抽查的力度,其中济宁市质检所承担了相当大比重的任务。1到10月份,共承担了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酱、调味料等13类产品近1500余批次的省监督抽查工作。除此外,按照市局部署开展了对全市食用植物油、白酒、糕点、酱油、食醋、罐头、调味料等7类产品的市监督抽查工作。
工作量的增加,意味着承担食品安全的责任加大,也就要求必须加大食品抽检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提高。去年的“农夫山泉事件”和前一段时间的“中顺卫生纸事件”给质检所的监督抽查工作一个很好的警示。未雨绸缪,为了规范食品监督检验工作,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近日济宁市质检所组织食品通用实验室食品监督抽查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质检监[2004]546号《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国统一文书的通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0版)、《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主要食品抽样方法。
通过学习,使相关责任人更加清楚了从抽样、检验、异议处理、样品的处置、检验结果的上报、信息发布到监督检验后处理等工作流程。并要求所有参与监督抽查检验的工作人员:严格把握抽样准则,确保所抽取的样品既具有代表性,又保持原有的理化性质,最终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借监督检验工作之机,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被抽检企业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监督检验结果及相关信息等。通过规范、学习食品监督抽查相关程序、法律法规,将会进一步促进工作职责明确、科学公正,提高食品监督检验业务水平。(济宁市质检所 商春锋)
商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