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县质监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强化五大抓手,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连续五年实现了行政处罚案件零诉讼、零投诉、复议无变更无撤销的目标。
该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涉及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计量与认证、纤维检验等执法种类,在此过程中,始终遵循《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强化五大抓手,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行政执法的人员都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上岗。二是行政执法的内容和实施处罚依据准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凡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苏浙沪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行使自由裁量权。三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审批、处罚决定事先告知、送达等程序。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坚持集体案审100%的原则。四是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取证充分,文书填写规范。所办案件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整理归档整齐规范,案卷封皮、卷内目录、文书填写清晰工整,案卷装订整齐美观,案卷保存符合档案管理规定。五是严格按照《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规定,及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明确收支两条线,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支出。(通讯员:刘朝才)
刘朝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