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保障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河北省唐县质监局大力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管人员监管责任。
一是责任制度。落实辖区监管制度,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消除监管中的盲区死角。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导致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责任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帮扶制度。加大质量、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力度,帮助小作坊把好原材料进厂、生产流程控制、产品出厂三道关口,督促其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产品流向备案制度。
三是承诺制度。食品质量安全企业是主体,小作坊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明确表示对所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进一步增强小作坊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目前,该局已抽调业务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对全县食品小作坊进行了全面调研,帮助全县14家食品小作坊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与所有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承诺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讯员:聂建国)
聂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