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鄞州检验检疫局对辖区一批出口退运货物进行调查,发现生产企业在出口报检环节存在不如实申报以及联合中间商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查处。
经查,该批退运货物出口及进口申报品名均为电机,出口退税率为17%,实际退回货物为玻璃磨边机,即在该批电机外部加装了塑料工作平台,用途为玻璃磨边,产品性质已发生改变且该产品出口退税率较低。该生产企业在出口申报环节,以中性包装及虚假的数重量、唛头等信息骗取出口货物通关单,并将该批电机及其通关单交与中间商,由中间商在电机外部假装塑料工作平台,更改包装、唛头并以电机品名报关出口,共同达到了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目的。
当事人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单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该类案件当事人虽然实施报检,但隐瞒出口商品真实情况,其目的在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同时破坏了检验检疫和海关的监管秩序,应引起高度重视。(鄞州检验检疫局 周哲)
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