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台州市椒江区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加,安全监管盲点不断增多,监管难度与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台州市椒江区质监分局联合区安委会决定对特种设备实行分类监管,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并通过7至9月份的试运行,本月已开始全面推开。
按照要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将通过现场考评后,对使用单位实行ABCD分类管理。A类企业能够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特种设备标识齐全,安全状况良好,3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B类企业为重点设备使用企业,对其实施重点监管;C类企业是经现场评定为合格企业,对其实施近程监管,这类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相对薄弱,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随意,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不能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大隐患没有,小隐患不断;D类企业是现场考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对其实施贴身监管,这类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自觉性差,无安全管理机构,无安全管理制度或流于形式,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责令整改,屡次不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分类监管将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即:对A类企业实施以企业自行管理为主,充分发挥这类企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自觉性,依靠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每年抽查A类企业总数不少于5%,运用安全监察信息数据库网络进行检查,建立预警机制;对B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开展巡查与督查工作,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两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状况分析会,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每一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评价要求达到优秀标准;对C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近程监管,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督促做好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检查一批,提升一批,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管理水平,逐步达到A类管理的水平;对D类狠抓重管,实施专人跟踪督查,必要时采取查封、移交稽查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及时向上级质监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质监局椒江区分局 郭欣欣)
郭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