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浙江省仙居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位于仙居县工艺品城的一家公司正在使用的有机热载体炉重大维修未经告知、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经调查核实,该台有机热载体炉的维修单位是杭州某公司,这家公司在进行维修施工前,未将重大维修情况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告知;在进行重大维修过程中,也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该公司的行为属有机热载体炉维修违法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这台有机热载体炉维修的质量很难保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对维修单位杭州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通讯员:张奔)
张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