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禹城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观摩点评活动,旨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分管领导及执法工作相关人员参加评审活动。
评审人员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新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对12份案卷从违法事实定性、证据充分性、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规范执法程序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评审,通过评审发现,绝大多数案件执法主体合格,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得当。但也发现了个别案卷中法律文书用语不规范、称谓混淆、辅助证据不够等情况。
通过评审,为执法人员交流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经验提供了平台,解决了对部分法律法规适用中的难点问题和模糊认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