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县政府近日下发了《东海(老)淮猪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东海(老)淮猪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加强东海(老)淮猪肉地理标志产品的日常监管。
此办法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机构职能、生产和销售管理、标识标志管理、附则五个部分共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东海(老)淮猪肉生产者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应具备的条件等申请程序,同时要求生产者必须按照DB32/T1545-2009《东海(老)淮猪肉》地方标准规定组织生产和销售。同时,对单位和个人擅自伪造、销售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等。此办法的出台,成为东海县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通讯员:李其维)
李其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