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近日,门头沟、通州、昌平、密云、延庆等区县质监局集中开展了电器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门头沟、通州、密云等区县质监局重点对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产品能效标识的使用情况展开检查。特别是对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的电冰箱、空调、洗衣机、节能灯等产品能效标识的标注和备案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昌平区和延庆县质监局则将检查重点放在了大型商场(超市)、电器专卖店和建材城的照明器材经销商,主要对冰箱、空调、洗衣机、节能灯等销售量大、消费者使用广泛的电器产品能效标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销售企业和电器产品检查结果良好,未发现违规现象。对个别产品未按能效标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解释,能源效率标识即能效标识,是指使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生产者和销售商应当对其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不得伪造或冒用能源效率标识。
专家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能效标识电器产品时,一定要注意查验该产品是否有能效标识,标识上标注的规格型号是否与事物相符。(北京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