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食品企业签订承诺书、拒绝 “地沟油” 为切实保障丰县食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丰县质监局及时发动全县涉及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承诺书》,郑重承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不使用地沟油,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 目前,丰县涉及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家,涉及产品为糕点、酱腌菜和半固态调味料,其中糕点企业1家、酱腌菜企业5家、牛蒡酱企业7家、半固态调味料2家。在此,丰县质监局提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共同抵制打击违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维护食品安全。 (江苏丰县质监局)
张昌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