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北京市生产领域家用电器类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果表明,北京市生产领域家电类产品质量总体相对较好,但抽查中也发现个别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悉,目前,北京市家电类产品生产企业与广东、浙江等省(市)相比,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总体规模相对较小。此次开展监督抽查的产品包括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磁灶、电烤箱、厨房机械、室内加热器、按摩器具、转换器、数字电视机机顶盒、灯具、电风扇、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并依据产品现行的相关标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了检验。此次共抽查北京市上述家电类产品生产企业60家,对正常生产的56家企业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样品56批次,其中抽查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1批次,抽查电磁灶1批次,抽查电烤箱4批次,抽查厨房机械6批次,抽查室内加热器15批次,抽查按摩器具9批次,抽查转换器5批次,抽查数字电视机机顶盒4批次,抽查灯具5批次,抽查电风扇1批次,抽查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5批次。
此次抽查中发现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标志和说明、电源连线和外接软线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质监部门已依法组织对不合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同时还将继续加强北京市生产领域家电类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产品标识标志。检查产品标识,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内容齐全,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使用前要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北京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