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高新区质监局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
为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要求,8月26日,包头市质监局和高新区质监分局组织全市熟肉制品企业在包头明远食品有限公司召开“质量对比提升”现场会。
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围绕“质量提升”目标,动员和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通过与区内外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进行对比,在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分析差距,制定改进和提升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切实提高地区产品质量水平。
包头市质监局将包头明远食品有限公司确定为标杆企业,组织全市20余家熟肉制品生产企业参观了该企业的生产车间,并听取了企业在质量管理、产品标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汇报。通过现场观摩学习,找出与标杆企业的差距、自身发展瓶颈及其原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缩短与标杆企业的差距,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再上新高度。
此次活动分为动员、组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通过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营造包头市企业互帮互学、追求卓越、争创名优的良好氛围,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通讯员:段海明)
段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