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季度对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企业118家,抽取样品130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59%。其中抽查陕西省人造板生产企业23家,抽检样品3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58.1%。
人造板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表面耐磨、浸渍剥离试验、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不合格。甲醛释放量是国家强制性限制的对人体有害的重要指标,静曲强度不合格的产品极易发生断裂,表面耐磨不合格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责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继续对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