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技术水平 增强监管能力
国家认监委今年将继续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
本报讯 (记者丁 莹)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出通知,今年将继续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对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作为落实“质量提升”和“检测工作整顿”的重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将针对地方质监局资质认定管理和检验机构检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检验机构的技术基础保障水平和对社会出具数据和结果的法治意识,以及进一步增强地方质监局对获证实验室的监管能力和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服务水平,树立质检机构依法检测文明服务的社会形象和资质认定发证机关的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社会形象。
2010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将完成“两个层面五个方面”的检查和检查后的整改工作。即:受检单位为质量检验机构和地方局资质认定管理部门两个层面,检查内容一是对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建设、完善组织、履行职能方面的检查;对加强检测工作管理的制度建设,及人员整顿方面的检查和对制度落实、规范检测工作方面的检查。二是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监管工作的检查,内容包括对建立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制度方面的检查,对规范实施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检查和对质检机构实施有效证后监督管理的检查。今年拟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开展检查,其他省级质监局参考检查内容进行自查。3年周期内完成对全部31个省级质监局资质认定工作的检查。
据介绍,检查活动自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抽查验收两个阶段完成。在自查自纠阶段,省级质监局资质认定管理部门自查,同时部署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系统的检验机构(含授权质检站)要100%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近3年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近3年来依法检验、文明服务、规范管理的情况。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所辖检验检疫实验室进行100%自查。中检集团系统在各地的实验室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检查。
在第三阶段的国家认监委抽查期间,国家认监委将直接派出10个检查工作组,对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跨省监督抽查。每个省抽查14~16个检验机构,并对12个省级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对10个省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和对12个省级质监局资质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实验室管理专家组和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管理专家分别进行。《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