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抓食品安全 重监管保责任落实
——岳池质监局浅谈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基层质监部门作为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食品安全监管最直接的“守护者”。岳池质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靠政府支持,二靠部门配合,三靠加强监管,四靠企业自律”的监管模式,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依靠政府支持,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岳池质监局在开展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各项工作中,没有脱离本土,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及时向地方政府请示、汇报相关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下发后,我局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地方政府的密切联系,主动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向政府反映,争取得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努力,县政府终于改变了过去对垂直单位基本不管、不问的状况。特别近年来质监部门的地位、形象有了较大提升和改观,我们的工作实绩,也得到了地方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自2011年以来,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20万元作为年度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为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部门配合,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潜在动力
质监部门是源头食品质量监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无旁贷。然而,就目前的管理体制和企业现状而言,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坚持“单打一”的监管模式,得不到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我局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相互协调和配合。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指挥、协调机构,我局对县食安办设有固定联络员,专门负责联系县政府布置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在县食安办的牵头下,我局积极参与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检查、调研,同时与相关成员单位定期通报企业信息。其中,将工商部门的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信息进行定期汇总,这些信息对于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信息互通,各监管部门在各尽其职的同时,加强了沟通协作,并积极研究采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举措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经营行为,为我局加强食品企业监管,开辟了一条有章可循,违规必查的新通道。
三、加强全面监管,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
为加强对全县食品企业的全面监管,我局狠抓“六”个到位。一是开展普查全到位,健全质量信用档案。我们发动全局力量,从企业基本信息、证照、原辅料、检验设备等15个方面收集整理资料,对产品品种、食品添加剂等重要关键控制点,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收录企业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收录对企业的每次巡查记录、抽检信息等有关情况,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状况。
二是严格市场管到位,把好市场准入门槛。我们对新申办和换发证的食品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不仅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从选址、设计、各功能间的布局达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还指导企业填申请表、准备申报材料,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找准关键质量控制点,并要求企业重点把好原辅料进厂验收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成品出厂检验关“三关”。将服务窗口前移,有效避免了食品生产企业因规划不合理,达不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的要求而重新规划整改等问题出现。2012年我县已有14家食品企业顺利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深受企业好评。
三是监督抽查到位,发挥报告指导作用。加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特别是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及时掌握食品质量状况。
四是坚持巡查走到位,促进生产行为规范。我们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14个方面开展逐条巡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并及时进行回访。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到位,提高质量检验水平。我们注重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食品检测能力建设,为新的监管体制提供技术保证。
六是无缝监管查到位,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我们根据本地食品产业特点,把城区特色食品米粉、豆制品、白酒作为重点监管区域,把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监管企业,一方面加大对全县符合办证条件企业的帮扶力度,另一方面严打违法行为。
四、加强企业自律,引导企业发展,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目的
企业本身是社会的一部分,要想企业有更好的自我发展,必须切实加强企业自律,这才是我们进行安全监管的根本目的。今年以来,我局对食品企业建立了约谈机制。质监人员同新建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约谈,告知企业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规章制度,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同质量不稳定企业约谈,则是分析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提出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同问题企业约谈,则是逐条逐项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全面整改,同时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在约谈的基础上,我局先后多次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如何合法生产、按章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和研究,达成了许多共识,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引导企业自律,建立与食品企业约谈、专题研讨制度不仅将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相结合,也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在及时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同时,有助于更有效地了解企业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采取“一靠政府支持,二靠部门配合,三靠加强监管,四靠企业自律”的监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局在食品监管中难度大、监管与服务矛盾的问题,也保证了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岳池质监局 杨建 陈艳红 审核:申元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