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 克)近日,新疆鄯善县出台《有机及绿色农产品申报奖励办法》,规定凡在鄯善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或社会团体,其农产品通过国家质量认证的均可申报享受一次性奖励。
据悉,奖励办法中规定,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给予申报单位每个品种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其产地认定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加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获得有机食品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申报单位每个品种一次性奖励2万元;其产地认定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追加一次性奖励2万元。截至目前,鄯善县已拥有两个绿色食品,两个通过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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