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配合我市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规范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此项工作,我局为了满足各单位的需求,于2013年8月10日至8月17日配合市局举办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共培训锅炉管理人员109人、压力容器管理人员87人,并对这些人员进行实地考核,通过此次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从而保证了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我局同时强调今后凡未取得锅炉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资格证上岗作业的,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