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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质监局:查获非法移装在用锅炉案件

2013-07-09 09:24:47    江苏洪泽质监局    唐太国 许 强    点击:

   近日,江苏洪泽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举报,称洪泽县东双沟一家企业私自移装一台工业蒸汽锅炉,存在安全隐患。洪泽局立即展开外围调查:被举报单位江苏洪泽万达建材有限公司的确注册有一台型号为DZH1-1.0-AII的承压蒸汽锅炉,于2013年1月25日通过江苏特检院淮安分院安装监检(设备注册代码:11203208292013020002报告号:HA-GA-2013-0011,出厂编号:122-46),2013年2月4日予以注册登记使用,具体使用点在宁连路东双沟路段的西侧。

 
  日前,在掌握上述信息后,洪泽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与稽查人员一同赶赴被举报单位,展开案件调查工作。在被举报单位,我局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并出示了相关工作证件,进行了询问调查、做了检查记录,随后到设备所在现场了调查、取证。现场调查显示,该单位上述蒸汽锅炉确实已经由原来使用厂址(宁连路西侧),搬至新厂址(宁连路东侧),现场锅炉已经就位,锅炉基础锅炉本体已经形成刚性连接,分汽缸已经安装完毕,管道布线已经焊接、安装到位。该单位解释称该锅炉移装系由有证件人员安装,却无法提供设备安装合同、相关人员作业证件、施工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证明,确属非法安装(移装)锅炉。我局工作人员随即拍照取证,做了详细的案件调查笔录,同时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单位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并接受洪泽质监局调查处理。至此,该单位现场负责人虽表示愿意配合调查,但对该处理表示不解,洪泽局工作人员对此处理决定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包括特种设备(锅炉)安装、使用的详细要求已经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等等,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原文条文示与该现场负责人。
 
  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洪泽局稽查大队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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