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起舞 绿意盎然
——新中国60年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巡礼
□ 本报记者 丁 莹/文
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制度,是我国最早从国际上引入的最为成功的规则之一。正当而立之年的我国认证认可事业,正是伴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蓬勃发展起来的。认证认可在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对外贸易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萌芽:消除技术壁垒 提高产品质量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都得到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认证制度,我国一些产品监督形式得不到国际上的承认,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着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和受到技术壁垒的限制。我国企业由于不了解各国认证制度的要求,许多出口商品打不进国际市场,即使进入,其销售价格也远远低于在所在国通过认证的产品。一些了解认证的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外汇申请国外认证和由国外认证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建立认证制度,开展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作为最终消除我国与他国之间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成为我国质量认证工作的当务之急。
另外,如何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尤其是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成为外贸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关注的话题。把监管关口前移、在生产中实现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已经成为一个必须的措施。
1978年9月,我国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81年4月,建立了第一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1984年,成立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相继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相应机构的全权成员和委员会成员。
199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认证管理条例》颁布。1993年1月1日,我国正式由等效采用改为等同采用ISO9000标准。《产品质量法》颁布以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的中国进出口评定认可中心,承担了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秘书处的工作;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承担了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CR)、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秘书处的工作。此外,还有国家环保总局设立的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CRCEA)。这些机构为我国的认证认可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可以说,我国的认证认可制度从引入开始就采取了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标准,保持了与国际的同步发展。
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大致经历了起步、发展扩大、国家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启动以及认可制度加入国际多边互认协议几个阶段。
统一:既与国际接轨 又富中国特色
我国早期认证认可工作萌芽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随着认证认可工作的不断发展,对经济和社会进步产生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其管理结构和职能划分问题,认证认可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弊端也逐渐显现。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认证认可发展和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促进认证认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履行我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增强认证认可监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完成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等基本建设,认证认可开始进入规范工作、全面发展、发挥作用的新阶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
经有关研究课题证实,依据2005年主要经济指标测算,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0.671%,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0.314%。在当年18万亿元GDP中,认证认可事业做出了1229亿元的贡献;在当年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幅度中,认证认可所做出的贡献为0.314%。
发展:建立国家体系 实现共同实施
中国特色的国家认证认可体系基本建立。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内外一致的认证认可工作体制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全面清理了认证认可相关的法规规章,发布了70余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的认证认可法规体系已经确立。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依托,构建起省、市、县和口岸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组建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为开展行业自律提供了组织保障。整合了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认证人员注册等认可注册机构,建立健全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设立了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入开展战略发展、技术和标准化研究。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
组织实施了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按照我国政府入世承诺和“四个统一”的原则,从2001年12月起,对19大类、132种涉及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实施了内外一致的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CCC认证)。指定了相关工作机构,在国内外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发动。CCC认证制度的推进,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消费者协会、商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的大力支持,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已涵盖23大类172种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
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业已成为部门之间交流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的“寻求共识、寻求最佳办法和方案的平台”。
整顿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成效显著。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认证市场监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从2002 年起,先后开展了认证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计量认证获证实验室等的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及指定认证、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口卫生注册登记企业“拉网检查”及“两个计划” 实施等系列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违规的获证企业、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等进行了处理。建立了认证认可信息网络,推动电子监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强化执法监督。经过持续不断的整顿规范和狠抓质量建设,认证服务、质量及有效性逐步提高。
认证认可事业蓬勃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现有依法设立的各类认证机构171个,认证审核员培训机构39个,认证咨询机构411个。取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121个,实验室3226个,检查机构103个,各级审核员63196人。取得计量认证的实验室24300个,授权国家产品质检中心376家。取得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食品企业12729个,对6类2257家出口食品企业实施了HACCP验证。我国认证机构发放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94387份。强制性产品认证从19大类132种产品发展到23大类172种产品, CCC有效证书242444张,持有有效证书企业40537家,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99219张,各类食品农产品有效认证证书58595张。信息安全应急服务资质认证从无到有,目前已颁发信息安全应急服务资质认证证书24张。
与认监委成立之初相比,短短7年,我国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增长了6倍,产品认证证书增长了3倍,认可的实验室增长了5倍。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数和获证企业总数连续7年保持世界第一。
关注:采信更加广泛 国际声誉提高
现在,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已经全面覆盖了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主要领域,在国际、国内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各有关方面对认证认可更加重视。2003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2004年、2005、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写入了认证认可工作。目前我国有17部法律、13部行政法规明确利用认证认可为经济活动提供技术评价,涉及技术进步、安全生产、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政策等。各部委对认证认可工作也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多的部门在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积极采用认证认可的手段,采信认证认可的结果,作为加强管理、提高发展质量的有效依据。财政部在政府采购中提出了优先采用节能认证产品等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高度关注。山西省政府和国家认监委着手共同在全省推动循环经济认证;浙江等一些地方还将认证认可指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数;一些地方通过地方人大对这项工作进行立法,出台了促进认证认可的鼓励措施。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认证认可的认知度也在明显提高。广大企业、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积极申请认证,消费者购买商品注意选择认证厂家和认证商品,认证认可已经成为标志着质量和管理水平档次的“社会时尚”。
认证认可工作围绕国家重大部署、重大事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在北京奥运会、四川汶川地震、问题奶粉事件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全力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了认证认可的技术支撑与保障作用;认证结果的采信更加广泛,与有关部委共同推动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节能环保产品认证、GAP认证和农机产品认证、消防产品认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信息安全技术认证等步伐,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中国在国际认证认可界的影响不断提高。我国的认证认可管理制度和体制建设为国际认证认可界所瞩目。美国质量协会评价:“中国改革认证认可工作的效率,在国际上罕见”。我国的认可、认证结果已经为国际组织、区域合作组织普遍接受,认证认可监管模式得到大多数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的认同,并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吸收采纳,中国与新西兰政府签订了自贸区框架下的认证互认协议,中国电器产品凭我国的CCC证书直接出口。国际交流与合作频繁,我国在认证认可国际、区域性组织的认证认可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不断加强。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认证认可双边合作关系,签署了57份协议文件。参加了20个认证认可主要的国际或区域组织的活动,加入了国际上现有的认可多边互认体系和ISO、IEC框架下的认证多边互认体系。
未来,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将以提高效能、发挥更大作用为着力点,突出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抓住认证认可有效性的关键,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国质量报》
丁 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