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港澳旅客入境通道截获大量穿山甲鳞片,重2.1公斤,市值约1.5万元。经查,该批穿山甲鳞片未经炮制处理,夹杂有土壤和胶质附着物,散发着轻微的腐臭味。现场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穿山甲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范围,其炮制鳞片是一味重要的动物源性中药材,具有活血、下乳、消肿、排脓等功效。非法携带入境的穿山甲鳞片,来源不明,质量良莠不齐,存在较大的检疫风险。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颁布的1712号公告明确将动物源性中药材列入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范围。 (周 淼)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