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诸城市油改气行业发展迅速,目前共有15家企业取得改装资质,还有5家正在办理中;已有2619辆车进行了油改气,其中出租车372辆;有压缩或液化天然气加气站3家,就目前该市油改气车辆的数量和20多万辆汽车的存量看,油改气行业发展空间较大。近期,该市根据实际监管过程中所发现的无证私自改装、改装不规范、充装把关不严等问题,接连打出组合拳,着手进行了有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改装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装许可资质后方可从事安装;严格气瓶采购关口,必须选购有制造许可资质单位制造的合格气瓶;严格气瓶安装关口,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严格气瓶建档登记关口,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所改装的气瓶进行逐只建档登记,并经审查后加贴电子标签进行信息化管理。要求气体充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取证及充装工作,并且主动把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关和充装关;严禁充装未加贴电子标签、电子标签超期、电子标签信息不清等违规气瓶;严禁充装无制造许可资质单位制造的气瓶、私自改装气瓶、报废气瓶或已到检验周期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等。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求质监、安监、公安、市政、工商、交通、环保等部门应强化对车用气瓶制造、改装、充装、运输、经销、使用、检验及报废等环节的检查,强化对改装企业、气体充装站等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改装单位能够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各气体充装站规范充装。同时强化车用气瓶电子标签信息化管理,加强部门间的执法联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
三是严查违法行为。要求各职能部门应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车用气瓶改装或气瓶充装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依法办理气瓶登记、气瓶未经检验,充装无制造许可资质单位制造、私自改装、报废或到期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其他有关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分别进行处罚。
四是合理规划布点。发改、规划、土地、市政、安监、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应积极对全市汽车改装行业的发展进行依法合理评估、论证、规划,对已经立项的应尽快审批建设,以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方便用户。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在相应媒体上进行油改气安全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油改气的好处,让改装企业明确油改气的有关法规要求和相关专业知识,让汽车管理者、拥有者及使用者逐渐认识油改气的发展情景,主动及时进行油改气,实现节约环保用车。(刘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