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内蒙古宁城县质监局和县工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在县城中心广场,举行了“3.15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场咨询、投诉举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质监局共派出了执法宣传车辆11台次,执法和宣传人员人员4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本),现场接待咨询206人次,现场受理投诉1件。
3月15日,位于县城中心的中京广场人头攒动,醒目的产品展示牌,各色的法律条文、生活常识宣传单,和长长的咨询、投诉台吸引了广大市民的围观。质监局开设了宣传台、咨询投诉台。现场向参观者发放质量技术监督服务手册,产品辨别常识,食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生产、使用过程中要遵守的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接待群众的咨询、投诉被举报,耐心的解答群众关于食品、化肥、农机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产品辨识技巧,和相关权益保护等问题的咨询,讲解生活用品、食品、化肥等产品的简易识假辩假办法,购买注意事项,维权的法律依据和投诉举报单位,电话等。现场曝光了部分假冒伪劣食品、化肥产品。群众竞相提问,执法人员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反响极好。
现场活动后,质监局将2012年没收的假冒伪劣饮料、工业卤水、不合格食品包装等涉案物品,在县城西山垃圾场予以公开销毁。熊熊的火焰吞噬着假冒伪劣产品,昭示了质监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营造打假扶优社会大环境,履职尽责的决心。(孙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