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行为,充分履行安全监察职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近日,宿州市质监局根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9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2013 年度全面检查单位。
据悉,此次全面检查由宿州市质监局、各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牵头,特检中心和稽查支队配合,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的规定主要对企业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进行集中督查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书面通知企业及时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将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满后3 个工作日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对拒绝接受检查或不配合检查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后重新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将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协调处理。(王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