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石嘴山市政府出台《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意见》,这标志着石嘴山市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进入到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新阶段。
《意见》提出,到2020年,该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产品的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水平和带动能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国际上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品。力争质量总体水平达到西部前列,为建设和谐富裕新石嘴山,与全国同步在全区率先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为实现上述质量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和31项工作内容。在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自治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同时紧贴石嘴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逐项细化指标,力求务实创新。把产品质量提升放在首位,明确提出未来10年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产品主导产品相关联的国际标准采用率达到95%以上,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在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方面,设立石嘴山市“政府质量奖”和“质量贡献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金融、交通、教育、卫生、外贸、餐饮等公共服务业、农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等由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授予石嘴山市“政府质量奖”,并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获得“自治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下设的“提名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企业家或个人授予政府“质量贡献奖”,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在落实企业质量主题责任方面,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在加强质量管理方面,通过建立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定期评估和分析质量安全和质量工作状况,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意见》还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提供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质量强市”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质量强市”战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