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加急《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3]55号)要求,吉林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集安市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方案》,在春节前夕统一组织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
该行动以葡萄酒、大米、白酒、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和肉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台帐记录、使用的原辅材料等。酒类产品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了食用酒精、呈香呈味物质及不明添加物质等,葡萄酒是否使用色素等;肉制品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病死、病害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以及使用回收、过期食品再加工,是否使用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凤爪、猪皮等肉制品。
“我们在进行食品生产整治的同时,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改进、完善生产工艺流程,使其规范自己的生产加工行为,保证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带队、分成3个组分别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3台、执法人员10人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及食品生产小作坊。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企业填写的原料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记录。对相关企业开展了守法诚信教育,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活动,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
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执法车辆27车次、共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32户。主要检查了成品企业成品库、包装库。检查人员对每户巡查企业做了详细记录、建立了档案。责令3户违法的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该局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活动,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