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灌云质监局根据灌云县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结合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生产和使用食用油的企业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细致排查全县获证食用油生产企业和可能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排查,灌云县辖区内无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有11家获证食品企业使用食用油。
二是要求所有涉及到食用油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食用油的进货索证索票、进货渠道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同时要求企业对食用油的进货和使用情况做一说明。
三是重点检查企业采购的食用油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索要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检查企业进货量和使用量是否符合实际生产量,是否存在非法采购、混掺“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检查使用食用油的生产加工食品企业11家,其中季节性生产企业8家,处于停产状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灌云质监局将继续加强对使用食用油企业的监督,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法采购、混掺地沟油用于生产加工产品的行为。(房善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