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37号公告,公布了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名单。在山西省上榜的5家企业中,长治局辖区企业占了3家,至此,享受绿色通道企业达到5家。另外,享受直通放行的出口企业还有15家。如果按照2012年长治局辖区出口规模统计,2013年将会有60%的出口法检产品企业、90%的出口法检货物可以享受到绿色通道或直通放行带来的通关便利和实惠。
目前,我国出口法检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抽批查验、海关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放行的通关模式。绿色通道是指,对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直通放行对于的出口企业而言,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而不必再在口岸二次申报,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二次查验。
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可以为企业带来以下实惠:一是减少了相应压港、掏柜等费用的支出,较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关成本;二是货物滞港时间相应减少,通关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货物装运船期以及进境货物到货时间变得更加可控。以2012年长治局辖区出口规模为例,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的实施,可以为企业节约费用20万元,缩短通关时间10000小时。(左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