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在风险前 控在体系中
――红河州质监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早铺开
近年来,红河州质监局一直把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效预防腐败,抓好党风、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来抓。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多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当作系统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着重推行。
成立领导小组,认真梳理行政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改进并严格推行,力争达到“没有问题早预防,问题苗头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的“禁于未萌,止于未发”的防范目标。
州质监局机关率先垂范,前期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为全系统顺利推行廉政风险防控作经验探索:一是梳理岗位职权。根据工作职责,梳理出行政职权34顶,再根据“三定方案”,准确界定每个科(室)、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并进行公示; 二是绘制工作流程。按照“简便、快捷”的原则,结合机关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各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绘制。明确办事程序、工作环节、经办部门,把风险防控工作简化为直观的流程图;三是排查风险点,初拟防控措施。专门编制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职权“清单”》等一系列表格,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把廉政风险点和表现形式找准、找全、找深。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覆盖、以岗定规”的原则,初步拟制防控措施,建立风险台账。四是进行评审确定。适时召开专门的廉政风险点查找评审会,由科(室)负责人汇报本部门风险点排查情况,其他科(室)进行评议,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点评,最后进行集体确定。
红河局通过“查”,引导干部职工有效识别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建立不想违纪的思想防线;通过“防”,探索构建标准化的防范模式,建立不能违纪的制度防线;通过“控”,把监督制约贯穿于工作体系中,建立不敢违纪的警示防线。综合前期推进工作,总结出以下几点体会以指导后期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一定要提高;二是风险排查一定要深入;三是风险评估一定要科学;四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五是防范监督一定要到位。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红河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挖掘风险,科学评估,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健全机制,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防腐,廉洁从政,更好地推动红河质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红河州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