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行船舶,尤其是远洋船舶,由于其航行特性所致,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卫生药品和器材,在船员发生疾病或外伤时,实施及时、有效的医疗处置,能够为疾病救治争取宝贵时间,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船员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控制疫情蔓延。因此,在国际航行船舶必备的证书——《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签发要求中,对医疗设施进行了严格规定。
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在日常证书签发检查过程中,发现国际航行船舶在医疗卫生药品、器械配备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船员医疗卫生药品配备数量不足,药品质量差,有的船舶缺少急救、预防药品,如未配备破伤风疫苗、硝酸甘油等必备药品;二是医疗器械不完备,半数船舶医疗器械严重不足,如没有止血绷带、夹板、消毒酒精、卫生棉球、血压计等;三是医务室管理不规范,药品出入库台账及医疗日志建立不完善,药品没有分类摆放,药品有效期没有登记,过期药品、违禁药品未单独存放;五是船员航行诊治记录、病例档案、预防药品发放记录建立不完善。
经调查,船务公司认识不足、资金困难及船员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检验检疫部门认为,国际航行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材,建立健全航行诊治记录、病例档案等;船方应到定点医院或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完善药品管理登记制度,确保药品质量;船务公司应提高对船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出入境船舶卫生防疫制度,加强医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赵秀红 赵 磊)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