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广荣 吴 彬)《北流市企业品牌建设成果奖励办法》近日正式通过广西北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据悉,这是广西县级市出台的首个针对品牌建设成果的奖励政策,标志着北流市推进企业品牌建设迈进新阶段。
近年来,北流市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企业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不足,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能力不强,原创性产品和技术不多。针对此,北流市质监局在借鉴了其他地市的经验和深入分析北流市质量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结合北流市继续推进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出台了该奖励办法,并得到了北流市政府的高度认可。
据悉,该奖励办法分23项,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与环境质量内容,奖励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