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磐安县出台了新一轮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县委〔2013〕8号《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主导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明确列为该标准参与起草单位的,按主导单位的20%分别给予奖励。这是磐安县首次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进行奖励,这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技术标准研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在新一轮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中,还提高了对市名牌的奖励额度,把对市名牌的奖励从原来的1万元提升到了2万元。(於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