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阴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艘即将拆解的船舶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船员拟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工作人员遂对该船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并对水生动物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
这是《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12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效以来,江阴检验检疫局首次在船员行李里截获的禁止进境物。《公告》规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共三大类16个条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燕窝(罐装除外)、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等。
为此,江阴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出入境计划的船员和市民,应注意了解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物品的新名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时间延误;如不慎携带了禁止入境物品,请主动配合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樊江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