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温岭市质监局将保障质量安全作为质监工作的底线,着力保障三个安全,全年共培训从业人员3300多人次,全市未发生一起负有监管责任的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影响重大的区域性质量问题。
一是保障食品安全。制定并落实食品及相关产品年度巡查和抽查计划,累计巡查企业491家次,实施各级监督抽查460批次,合格率96%,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对11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实施立案查处,共约谈企业及小作坊247家,并100%签订《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指导151家企业开展"四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重新登记,督促22家规模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强化市场准入,初审新申证企业21家、到期换证企业31家、注销17家,并对年审86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确保取证企业持续保持市场准入的必备生产条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对151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评价,建立诚信档案。深化综合治理,先后开展了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生产环节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工作和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及使用明胶、猪肉、油、淀粉为原辅料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开展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问题整改,加大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从生产加工源头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坚持和完善以"三员四图"、"三进四定"的分片定责制,通过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初步建立区域内食品企业分布图、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图和质量安全警示"四图"。
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协助市政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工作联络员等七项制度。加强横向协作,与教育部门重点对学校锅炉、电梯进行安全检查,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医院特种设备进行检查,与旅游部门开展星级宾馆的电梯、锅炉安全检查,与各镇(街道)联合检查124次,检查企业225家,并向各镇(街道)、有关部门通报4批不合格设备和"两超"设备,涉及隐患设备3487台次。重新确定41家重点监控单位,召开动员会,与各重点监控单位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制定《温岭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考核评定(安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类监管。针对路桥、温岭、玉环、乐清等四地液化石油气充装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四地质监、建设(市政)会议,切实维护四地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近200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53家,发出指令书210份,立案查处25件。针对住宅小区电梯拖欠检验费和"带病运行"等的问题,与建设规划部门、太平街道办事处联合解决太宇大厦电梯长期不合格和九龙物业长期拖欠检验费的问题。结合温岭实际,先后开展简易升降机、船舶修造行业、大型游乐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在对全市12家充装站及4家检验站多次检查的基础上,会同建设规划、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6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获问题钢瓶300余只,违规运输车2辆,对73017只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三是保障两证产品质量安全。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开展质量评价和风险监控工作,落实监督抽查经费30万元。严格执行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规定,加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全年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共94家,目前已落实处理措施且复检合格的40家,仍在整改期限内的50家,另有4家停产,后处理100%到位,且均按照一企一档制作案卷。加强证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并结合年审、监督抽查、专项抽查,督促获证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累计对512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512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作出质量安全诚信承诺。加大絮用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监督执法力度,建立生产企业档案。加强强制性认证行政监管,建立完善3c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对60家省级定检不合格、注销、撤销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强化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对11家企业开展管理体系有效性监督检查,并完成8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销售和生产企业检查。
(温岭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