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质监局被鄂尔多斯市纠风办表彰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达标示范单位”,这是鄂尔多斯市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荣获的又一荣誉。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质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一系列有利措施,以塑造质监新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敞开门搞评议,扎扎实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
鄂尔多斯市质监局在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采取“四个落实”的保证措施。一是领导落实,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首要任务,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坚持经常抓、认真抓、反复抓,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二是责任落实。通过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使政风行风建设不留空档和死角;通过细化考核标准,严格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三是制度落实。根据质监工作特点,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使质监工作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狠抓落实。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跟踪问题、反馈问题等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工作措施,使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质监工作的开展。(贾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