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与要求,督促质监干部把握底线,管好小节,树好形象,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一名遵纪守法、严格履职、规范自律、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好干部,该局在领导干部推行年度个人重大事项一次性报告制度同时,将该项制度覆盖到全局中层干部。
据悉,年度个人重大事项一次性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方面:一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买卖、修建、出租房屋及参加集资建房情况;二是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三是家庭购买汽车情况;四是本人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五是本人接受无法拒退的礼品、礼金、礼卡及其他有价证券和处理情况;六是本人出国(境)情况;七是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移居国(境)外情况;八是本人婚姻变化情况;九是配偶、子女就业情况;十是本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情况;十一是本人奖惩情况;十一是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十二是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朱宏全)